3月11日,由我校和上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知识产权学院承办,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座谈会在长宁校区举行。校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等校内外专家60余人参加座谈会。
曹文泽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为全面解决立法滞后性问题,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根本、全面的修订十分必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有关概念,以重新构建“不正当竞争行为”;增设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厘清《反垄断法》等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强化监督手段,加大法律责任等修订意见较好地体现了上述修法意图。曹文泽十分关注我校专家参与立法活动情况,他对徐士英教授、黄武双教授积极参与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学校能有更多的专家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活动,为促进国家和地方法治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为促进学校智库建设尽心尽力。
施基雄介绍了上海市法学会与我校的历史渊源,并对本次《送审稿》进行了整体描述,认为上海市法学会与华政合作就《反不正当竞争法》送审稿进行研讨,是对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贡献。
座谈会上半场由我校徐士英教授主持。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与会者普遍认为,该法应当作为一个兜底性法律,重点不在于保护具体权利,而是对整个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因而偏重于公法范畴。另外,与会者主要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总则”部分,尤其是原则性条款的第二条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在竞争法的语境下,表述可作适当调整;加入“消费者”概念值得称颂;作为原则性条款的第二条在适用时应参考德国司法实践,谨慎适用;第二款有关“违反本法规定”构成一个循环论证。
座谈会下半场由我校王莲峰教授主持。与会者原则同意《送审稿》第五条充分借鉴《商标法》规则的做法,并对商业标识的知名要求、商品形状的保护进行了充分探讨。徐士英及具有工商行政执法经验的与会者认为,《送审稿》将“违法所得”改为“违法经营额”是一个进步,使其更具操作性。黄武双认为,《送审稿》中去除商业秘密保护的实用性要求是一个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何敏教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闽键律师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盛兴博士分别作总结发言。
本次座谈会对送审稿从理论与实践、立法与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热烈且深入的讨论,会议最终成果将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