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政要闻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左敏一行来校调研

    发稿时间:2016-03-04浏览次数:185

    33日上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左敏一行来我校调研,副校长林燕萍、校长办公室、研究生教育院负责同志出席调研会。

    林燕萍介绍了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和建筑特色。她说,学校建立了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在内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法学学科设置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具有重复合、重实务、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几年来,学校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官培训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应进一步发挥学科、人才优势,深化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左敏介绍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和院校合作的情况,对华政一直以来对法官培训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对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的培训需求也进一步加大,希望华政继续支持法官培训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合作交流。

    双方就建立培训基地、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派遣教师去法院授课等深化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等进行了探讨。

    我校于2009年底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院校法律交流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派遣法官来校培训,迄今,学校已对16个批次的92名法官进行了培训。培训实行一对一导师配对的指导模式,通过安排旁听研究生课程、聆听专家讲座、开展专题讨论、与上海法院法官座谈和听审等形式,在导师和法官之间、东西部法官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有效保障了培训质量。(校办)

    最新导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