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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与黄浦区签订合作协议并主办上海市第三届浦江法治讲坛(黄浦专场)

    发稿时间:2015-12-24浏览次数:207

    1223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暨上海市第三届浦江法治讲坛(黄浦专场)、黄浦区与我校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黄浦区人民政府举行。本次讲坛由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中共黄浦区委、黄浦区人民政府和我校联合主办,上海市法制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协办。黄浦区委书记翁祖亮,区委副书记、区长汤志平,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副巡视员朱剑华,我校校长叶青、校办主任戴莹、科研处处长兼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雄,以及黄浦区“四套班子”领导,法院、检察院、各委办局、街道和企业集团干部出席会议。会议由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播音员洁蕙主持。


    陈春兰在致辞中强调,浦江法治论坛由黄浦区在三年前创设并已在全市推开,对领导干部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第三届浦江法治讲坛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为主题,契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希望黄浦区与华政一起,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交流,为全面推进上海依法治市建设作出贡献。

    翁祖亮介绍了黄浦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的情况,指出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区进程中的一个新领域,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新要求,是市委、市政府“1+6”文件精神的主要内容。他希望借助浦江法治讲坛以及与华政签订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为黄浦区推进法治智库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有力支撑。

    汤志平、叶青代表双方签署了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讲坛环节,杨雄以“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几点新思考”为题,对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举措和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作了阐述,提出了重构社会秩序、重释社会空间、重建基层社会、重塑社会组织的建议。

    陈金钊以“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解与路径”为题,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背景、内容、实现路径等方面阐明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体系,提出需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战略中理解社会治理法治化。

    叶青对两位专家的报告作了点评。他解读了“法治”、“法治化”“社会”等概念,并结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文件精神及我国法治建设现状,用生动的事例、形象的语言阐述了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提出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议。他还展望了学校与黄浦区合作的前景,希望双方在学生培养和就业、政府工作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课题研究、智库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与会人员和专家围绕社会治理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互动交流。

    举办本届讲坛是我校与黄浦区人民政府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标志着双方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今后,双方将在依法治区、法治教育、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及法治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为全面推进黄浦区法治建设、繁荣法学教育、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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