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办,我校社会法研究所承办的“劳动关系的管制与自治之十一——劳动法律司法实务若干问题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林嘉教授,清华大学郑尚元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王全兴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曹艳春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刘金祥教授,我校董保华教授、田思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王林清法官等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劳动法专家学者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和我校社会发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步海英分别致辞。步海英介绍了我校社会法学科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研讨会聚焦《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和实务中反映强烈的几个问题。与会者分别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界定”、“特殊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等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我校社会发展学院李凌云副教授作了“特殊劳动关系规定何去何从”的主题发言,以退休人员再就业形成的特殊关系为例,提出我国应突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二元思维,承认特殊劳动关系并明确其法律调整模式;田思路教授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界定”的主题发言作了点评。
最后,董保华教授作会议总结。他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一些过度的管制措施对企业的劳动关系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就业状况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后我国的劳动立法应当在劳动关系的管制与自治之间实现平衡,希望本次研讨会形成的理论成果能够对未来的立法起到借鉴作用。(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