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我校关于“高原高峰”学科建设的号召,促进法理学科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再上一个台阶,11月19日晚,在学科带头人马长山教授的主持下,法理学科部分青年教师在松江校区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会议室召开“青年教师科研水平提升座谈会”。
马长山对法理学科5年来取得的良好科研成绩进行回顾,并肯定了青年教师的学术贡献。他指出,据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我校法理学科法学核心期刊论文发表量2011年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2012年第8名,2013年第5名,2014年第2名,其中青年教师的贡献明显。马长山还对法理学科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与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法理学科存在成果产出分布不均衡,仍然处于高度依赖少数高产作者的状态,没有形成全面拉动、整体产出的良好态势;权威期刊的高水平成果产出不多,学术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已经崭露头角的法理学新秀相比,我校青年法理教师的科研基础和能力并不弱,但科研动力和科研成绩却不是很足等三大隐忧。
随后,马长山和与会青年教师进行了座谈和深入讨论,一致认为科研是高校的核心、引擎和发动机;要认真贯彻学校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工作部署,把科研放在第一位,努力为学校“高原高峰”学科建设和新一轮学科评估作贡献,继续保持全国前五的科研成绩,并不断提高;青年教师应当居安思危,站在“高原高峰”学科建设的高度上,以十年内成为“法学家”的目标严格要求自己,在“量”和“质”两方面都要迅速提高科研产出,青年教师不应以任何借口逃避科研,更不可把科研和教学对立起来。
会上一致通过了从2016年开始,每位青年教师的基本科研产出量要达到“1+1”的标准,即每人每年至少发表1篇法学核心期刊C1论文(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的16种期刊)和1篇其它核心期刊C1论文,力争发表2篇以上法学核心期刊C1论文;马长山要带头每年至少发表2篇以上法学核心期刊C1论文,逐渐形成争当“高产作者”的良好局面。马金芳、陆宇峰、王涛、张文龙等与会青年教师纷纷表示愿意承担科研任务、发掘科研潜力、提升科研能力,为自身的学术成长负责任,为学科的持续发展尽力量,为学校“高原高峰”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多作贡献。(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