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华政

  • 【上海教育新闻网】“法律助理”项目启动十年 研究生直面审判实务

    发稿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563

    本网讯(见习记者 金寒草) 昨天(11月20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举行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十周年总结大会暨法律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为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对接司法改革浪潮,华东政法大学积极探索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于2005年全国率先启动“法学助理”项目,在读研究生走进真实法庭,亲身经历案件审判实务。

    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辐射江浙豫

    华东政法的“法律助理”项目有别与普通实习,参加法律助理项目的研究生可以完全参与到整个案件的审理之中,包括庭前审阅卷宗、归纳争议焦点、旁听庭审、起草法律裁判文书、开展法律实务研究等一系列工作,强调研究生深入审判实务,达到理论和实践的密切举行结合。据悉,该项目系国内参与实践单位最广,参与实践单位最多的法律研究生实践项目。

    十年前,华政研究生教育院牵手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拉开了“法律助理”项目的大幕。据该项目负责人戴国立介绍,2005年12月13日首期法律助理项目正式启动,6家法院共接收了46名法律助理,至2015年第10期法律助理项目参与实践单位达29家。同时,该项目辐射规模进一步扩大,实践单位由原来上海部分法院参与,发展到现在以上海法院、检察院为主,浙江、江苏、河南众多法院参与的格局。

    据学校方面透露,根据不完全统计,自第三期至第十期,华政研究生共协助法官起草、制作裁判文书共计16457余篇,其中判决书10289篇、调解书1557篇、裁定书1876篇、其他裁判文书2735篇;参与、撰写调研文章467篇;撰写各类专业论文486篇;案例分析769篇。

    高校携手司法部门共建法学智库

    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指出,当前法学院学子仍需进一步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全国有668所法学院、校、系,但仍旧无法满足业内对高端法律人才的需求。”

    “深入扎实地通过庭前准备、法庭审判等各个环节让学生在学术与实践方面均有进益。”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认为,学校和司法部门共同承担起人才培养重任,具有切实而深远的意义。“法律助理”项目所凸显的产学研联合培养优势使研究生走进法院,研究生成为法官们重要的辅助力量,而法院则成为研究生的重要实践基地。

    近年来,法律助理项目逐步外延,除了法院系统,陆续在上海市以及周遍地区检察院系统、律师服务机构、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设置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仲裁庭书记员等岗位,引入优质社会资源促进研究生教育,探索特色院校特色学科研究生培养的规律。

    此外,学校近期将牵手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共同成立华东检察研究院,旨在推动检察学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服务功能,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目前已确定上海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院共同参与初步建设。


    (来源于《上海教育新闻网》2015年11月21日)

     

    最新导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