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贵明就经济法学院“三严三实”活动的学习情况、问题查找、落实整改方案等方面向全体教工进行介绍。
吴弘联系学校实际、结合自身工作与专业,针对如何“严以用权”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指出,中央要求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其精粹就是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用权为民”,“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三个方面。做好“严以用权”,要树立四个观念:一是委托与代理的观念,作为院长,要牢记是受全院师生之托、受组织之托,为大家服务的,要充分调动集体的积极性,集中精力谋事业发展、想方设法谋群众福利;二是制度规则的观念,制定制度要出于公心,防止夹带私利、设权寻租,防止出尔反尔、朝令夕改。依法用权还要执法必严、公开透明,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可越权、恋权,禁止滥权、擅权;三是权利义务一致的观念,既要有权力清单,又要有责任清单,支持学校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职能、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还要完善监督机制,自觉、乐于、敢于接受监督;四是服务也是管理的观念,要重视作风建设和能力培养,防范假借加强管理而权欲膨胀、自我设权,更要防止权力失控、假公济私。(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