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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诉讼实务教学案例开发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稿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423

    1114,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法硕教指委)主办、我校承办的非诉讼实务教学案例开发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法硕教指委秘书处、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人民大学出版社的代表参加研讨会,就法律硕士非诉讼事务案例开发的重点难点与编写规范展开研讨。会议分为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两个阶段,主题发言阶段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主持,自由讨论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与上海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上海法硕教指委)秘书长、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杨忠孝教授一同主持。

    会上,王红首先致辞,她向与会的各单位代表对教学案例库编写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尤其对我校在本次会议承办工作中付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并着重强调非诉讼案例库开发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工作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在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过程中案例入库数也将成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当谈到非诉讼案例开发总体工作要求时,王红希望各高校法学院以及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要在高度重视教学案例编写工作的基础上,将案例教学培育成法律硕士培养的特色品牌。

    杨忠孝以“法硕人才培养与案例开发”为题进行发言。他对上海法硕教指委成立一年来总体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他指出,法硕教指委机构健全、运转流畅,上海市教学案例库建设已经开展,相关制度与机制正处于积极的建立健全阶段。针对深入推进非诉讼案例开发中面临的困境,他提出明确取向、厘清概念的工作思路,要在解决传统经典与创新、成文法与案例法、大陆法教育与英美法教育、演绎思维判断与归纳思维判断等矛盾冲突中“共同研发”,“寻找工作进展的一般性路径与创造性思维”,“与行业对接”寻求企业法务部门的支持。

    时延安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分别就“非诉讼实务案例开发及案例教材编写情况说明”和“非诉讼实务案例编写与实际应用”作报告,来自第一批入选法硕非诉讼法律业务类子案例库编选单位的与会代表就非诉讼实务案例的开发进行经验介绍。在自由讨论阶段,与会代表们就案例编写要求、案例教材种类、编写体例等议题展开充分讨论,并达成基本共识。

    非诉讼法律业务案例是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子案例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会议就非诉讼案例编写与利用取得广泛共识,将对全国的法硕子案例库建设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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