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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届司法学论坛暨“审(检)委会制度改革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稿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350

    1128日至29日,第二届司法学论坛暨“审(检)委会制度改革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研讨会在我校召开。会议由我校司法学研究院主办,上海市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协办,并由我校科学研究院,“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研究”、“中国现代司法文明构建”学科项目组和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等单位协作。论坛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副部级专委王秀红,我校党委书记曹文泽、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致辞。开幕式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杨忠孝主持。

    曹文泽在致辞中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大背景下,学校理应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的需求,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前沿。对于司法学这样直接服务于法治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学校高度重视,也非常支持,坚持实施“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学科发展战略,通过组建研究团队、形成研究成果等措施,逐步打造由学校专家领衔的参与国家地方立法释法活动的队伍,建设能为上海乃至中央司法决策提供支持的新型智库。他指出,司法学研究院成立的时间不长,但已经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不仅初步建立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学术梯队,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还以承担课题、出版论著、推出丛书和辑刊、举办论坛等方式,在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他表示,希望与会的实务界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校司法学学科的发展,为我们提供良好的实践素材和实务经验;同时,也希望司法学研究院的所有专兼职研究人员继续努力、加强协同、注重创新,力争尽快把司法学研究院建设成为在司法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新型智库。


    王秀红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她指出,华政在全国高校率先设立了司法学学科,为司法研究的理论化、学术化和系统化提供了学科支撑。司法学研究院成立以来,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本届论坛是在司法改革逐步深化的大背景下举行的,时机好;论坛以 “审(检)委会制度改革与司法责任制落实”为主题,聚焦目前司法改革的热点与难点,主题好;与会人员既有来自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实务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仅撰写了高质量的论文,还要进行主题发言,形式好。她希望司法学研究院再接再厉,继续为司法改革提供学术支撑、理论引导和智力支持。


    崔永东简要回顾了司法学研究院创办和发展的历程,指出司法学学科目前发展迅速,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山东政法学院等均设立了司法学学科,部分高校还将司法学纳入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体系,并且开始招收研究生。他向一直以来支持司法学学科发展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表示感谢,希望在各界的助力下研究院能“更上一层楼”。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原副主任孙万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上海市虹口区法院院长席建林、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专委张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广西钦州中院院长卢上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昌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湖北大学、济南大学、济南市委党校、上海政法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我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继去年成功举办首届司法学论坛之后,本届论坛继续聚焦“司法改革”,研讨的问题更加深入具体。会议围绕法院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检察院改革·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和司法学理论·司法责任制·法律职业共同体三个专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并且在多个方面达成共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多学科、多视角的有益参考。(司法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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