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韩法律的历史源流与文明互鉴”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交谊楼举行。会议由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我校区域国别法治研究中心、韩国法史学会、韩国崇实大学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来自中韩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围绕中韩法律文明的跨域互动、司法实践与近代化转型等议题展开研讨。

开幕式由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于明教授主持。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秀清教授,崇实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韩国法史学会副会长任相爀教授分别致辞。李秀清教授指出,中韩法律文明交流历史悠久,法律史比较研究对于理解东亚法律传统及其现代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长期致力于涉外法治与区域国别法治研究,重视与韩国法史学会等机构的合作,期待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两国学者在中韩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方面的交流。任相爀教授表示,韩国法史学会和崇实大学法学研究所愿与中方学界一道,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建立持续交流机制,推动共同研究和学者往来。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呈现中韩古代法律文化交流图景的图书《明代律法的朝鲜影像――以<漂海录>为中心》新书发布会。
在我校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王沛教授主持下,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与亚洲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MOU签约仪式举行。于明教授与亚洲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赵志晚教授签约。

第一单元围绕 “中韩法律文明的跨域互动” 展开,由我校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吉子教授主持。崇实大学金大洪教授、中山大学杜金副教授、我校孙晓鸣助理研究员先后作主题报告,分别聚焦《大明律》在朝鲜的适用、清代省例决策机制、中华法律文化在朝鲜半岛的本土化,由王沛教授、任相爀教授、赵志晚教授依次评议。第二单元主题为 “司法实践与近代化转型”,由真相与和解过去史整理委员会调查员金贤贞主持。釜山大学文峻映教授、忠南大学崔允硕教授、我校黄骏庚讲师依次汇报,内容涉及 19 世纪朝鲜流刑运作、“自始给付不能” 法律史考察、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里的财产权问题,汪强副教授、洪佳期副教授、成仲模教授分别评议。
闭幕式由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颐主持。延世大学名誉教授、韩国法史学会名誉会长沈羲基和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仁善分别作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以中韩法律的历史源流为线索,既呈现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复杂过程,也展示了法律史研究从法典文本走向司法实践的趋势,为两国法律史学界搭建了持续对话的平台。韩国法史学会、崇实大学、亚洲大学、釜山大学、忠南大学、首尔市立大学、延世大学,以及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商务印书馆、我校等单位的学者参会。
来 源 | 涉外法治研究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