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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稿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2

    9月29日,我校在长宁校区交谊楼辉贤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校领导、校党委常委、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王宏舟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宏舟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法治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坚守“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系统阐释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原则、核心任务和实践路径,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命题。

    王宏舟表示,要立足政法高校特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贯彻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要健全育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做强民族工作智库研究与决策服务。要深耕校园融合实践,做优“民族魅力文化月”、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等校园文化品牌。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民族领域风险排查,守好校园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晏晓娟老师作专题辅导报告。她围绕法律立法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体例框架、核心要义、法律责任等方面开展系统解读。

          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以立德树人筑牢共同体意识,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凝心聚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我校力量。


    来 源 | 统战部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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