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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成立

    发稿时间:2026-09-07浏览次数:426

    9月2日,我校在明镜楼尚法厅召开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职工会议,宣布成立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校党委书记王宏舟,副校长罗培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老领导、新班子成员及学院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罗培新主持。

     


    王宏舟代表学校党委向为两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前辈、老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致以诚挚感谢,充分肯定两院过去取得的丰硕办学成果。他指出,当前国家法治建设纵深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国际金融法治、涉外法治领域需求持续升级,面对新的时代形势与发展任务,学校立足法学学科整体布局,统筹谋划推动两院合并重组。本次重组是学校法学学科改革的排头兵,立足既有积淀集聚优势资源、打破学科壁垒,力求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甚至大于三” 的建设成效,更好助力学校 “双一流” 建设大局。他对新学院建设发展提出三点希望与要求第一,把握改革节奏,循序渐进做好融合工作。充分凝聚广大师生,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权益,筑牢学院发展稳定根基。第二,锚定一流目标,系统谋划中长期发展。主动破除守成求稳的固有思维,凝心聚力谋布局、谋创新,力争“十五五” 期间推动相关学科建设迈入国内一流行列第三,强化协同保障,凝聚改革发展合力。各职能部门强化政策供给与服务保障学院内部充分释放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内生动力努力把新学院打造成为学校法学领域改革创新的示范标杆。

    罗培新宣读关于设立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及相关干部任免的决定。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原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合并重组,设立新的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为正处级建制,并成立新学院党委。

    院长钱玉林、院党委书记朱小萍分别作表态发言,均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学院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开局。学院将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两院积淀形成的优良办学传统,抢抓改革赋予的重大发展机遇,统筹推动各类资源深度融合,聚力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法治保障学科群,凝聚全院上下合力,奋力推动学院事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本次组建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是学校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学院作为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将充分释放改革效能,厚植既有学科根基,拓宽学术格局,为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我校力量。


    来 源 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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