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论坛以“携手发展共享人权:《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新愿景”为主题,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共同主办,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等国际组织在内的400余位中外嘉宾参会研讨。我校人权研究院首次作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参与承办分论坛“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取得成功。

与会嘉宾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2023年向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致贺信,提出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的中国主张。中国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成功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推动人权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与会嘉宾表示,世界各国应一道努力,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开幕式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确定2026年至2030年国家尊重、保护、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指标性任务和具体举措。
我校胡玉鸿教授、马长山教授、李桂林教授、张卓明教授、邱昭继教授、陈斌副研究员受邀参与会议,博士生马东颖、张紫贤、张新璐协同会务工作。来自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以及亚洲、欧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区域的40余名参会代表在分论坛五共同探讨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主持分论坛五“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以“新时代民生视域下的个人发展权研究”为题作会议发言。胡玉鸿认为,个人发展权既是国际人权理论中形成的新概念,也能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论述中寻找到理论渊源。个人发展权可分为基础性权利、支持性权利和保障性权利三大类。基础性权利侧重于人的发展基础条件的培养和塑造,以受教育权和健康权为代表;支持性权利是为了使人的发展有更高的平台、更好的支撑,文化权与参与权是其典型;保障性权利是以社会安全权为核心,为人们在社会中的生存、生活、生计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

马长山在分论坛三“AI时代的发展权保障与新挑战”作“全球治理中的数字人权保护”学术演讲。他系统梳理了联合国相关文件中数字人权保护理念的发展脉络,指出数字人权基于人的数字属性、信息革命和数字规律体现了第四代人权的发展逻辑,并从传统人权数字化与新兴数字人权两个层面阐释其权利构成,向各国与会嘉宾展现了数字时代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并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着力探索特色化中国保护模式的实践进展。

李桂林在分论坛五作“残障人无障碍设施的差异化与多样性”主题报告。李桂林认为,残障人无障碍设施必须具备差异化和多样性,这是社会正义和残障人士主体性的体现。李桂林依据残障类型、使用场所和功能需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分类,提出实现全程无障碍、部署系统化设计、开展个性化定制、应用现代技术等四点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方向。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邱昭继在分论坛五以“健康权的唯物主义阐释——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考察”为题作学术报告,解读了马克思对健康权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邱昭继指出,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健康权包含免于健康干预、获得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面,与住宅、食品、工作环境等物质生活条件紧密关联。健康权应以人民为中心,其实现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且关键在于有效实施。

张卓明聚焦会议主题,围绕“凝聚发展权共识的法理”作主题发言。他指出,《发展权利宣言》虽已生效40周年,但由于在权利主体、内涵、功能等方面存在国际分歧,在国际人权机制中发展权议程依然受阻。当下,需要诉诸“人的固有尊严”概念凝聚发展权的全球共识,推进“发展权公约”制定进程,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会议期间,我校人权研究院邀请的参会嘉宾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殷之光教授、我校国际法学院副教授Sabrina Hasan,分别就凝聚发展权全球共识、促进全球南方共享发展权等主题,接受CGTN(中国国际电视台)采访,引发广泛关注,向世界传递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来 源 | 法律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