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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届金融法治前沿论坛暨“制定金融法的核心命题与规则创新”学术研讨会召开

    发稿时间:2026-06-04浏览次数:13

    530日,第四届金融法治前沿论坛暨“制定金融法的核心命题与规则创新”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论坛由我校经济法学院主办,华政金融法研究中心承办,华政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协办。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湖南大学、宁波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海市委金融办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论坛活动。



    我校副校长罗培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金融行业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有着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他提出,“实体为本,金融为用”,当前金融立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尚显不足,《金融法》的起草有望补上不足,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滋养”功能。金融立法需考虑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并要将民事、商事交易,行政监管及刑事责任衔接,可适当加重法律责任,对发现成本高、负外部性大的金融违法行为重罚,以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

    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表示,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建设金融强国至关重要,探讨金融立法模式的过程,也是不断丰富、完善金融法学体系的过程,对学科建设有着深远意义。金融法学是经济法学院的三大学科特色之一,学院打造了金融法研究中心常态化开展科研教学活动,聚焦金融法前沿学术建设、金融法竞赛与卓越金融法人才培养。

    主旨发言环节由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何颖副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宋晓燕教授、复旦大学许多奇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赵磊教授分别围绕“《金融法》的立法定位与体系协调”“金融法治的为与不为”“论金融法制定的理论逻辑与制度范式”“金融的本质、金融法的功能与金融法制定”作了阐释。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东光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围绕金融立法的基本概念、金融法与金融部门法的关系、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背景下金融法的因应等主题展开研讨。第二单元由经济法学院赵磊教授主持,围绕金融法制定背景下的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养老金融等主题,专家各抒己见。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论坛是制定《金融法》学术探讨的良好开端,呼吁学界持续跟进、深化研究,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学术智慧。 

    据悉,金融法治前沿论坛已连续举办四届,旨在聚焦国家战略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使命,讨论契合时代主题的金融法前沿问题,包括人工智能应用的金融法治理、金融安全法治、金融市场化与法治化,金融法制定的核心命题和规则创新等等,在学术圈已形成良好口碑和品牌效应。



    来 源 经济法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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