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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刑法团队与杭州司法机关联合开展党建与业务交流活动

    发稿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3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深入了解司法机关办案规律,服务学校综改方案落实,5月29日-30日,我校环境刑法团队暨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院党支部赴浙江省杭州市就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生态环境法典》适用进行主题党建、业务交流与基层调研系列活动。



    我校环境刑法团队焦艳鹏教授、陈伟教授、徐光华教授、周芊妤老师、李瑞华老师、李文斐老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煜焕同志以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5月30日,我校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院党支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庭党支部、桐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党支部联合主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生态环境法典》贯彻适用”主题党建与业务研讨座谈会。参会人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对一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并就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规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证明与专家辅助人制度等深入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期间,还举行了生态环境司法调研基地揭牌仪式。调研基地将依托桐庐县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领域办理的各类案件为素材,并充分利用该院设置在基层单位的司法调研点,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反绿色低碳发展义务、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调研,为我校在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的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服务司法机关高质量办案工作等提供参考借鉴。



    焦艳鹏还就“《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与污染环境犯罪治理”相关主题为杭州市司法系统进行《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辅导,环境刑法团队成员就《生态环境法典》与文化遗址保护等课题到桐庐县基层单位调研,并与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来 源 | 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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