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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刑事研究中心揭牌并举办首届理论研讨会

    发稿时间:2026-02-09浏览次数:24

     近日,我校涉外刑事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并举办首届涉外刑事法治研讨会。



     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罗培新为研究中心成立致辞。他结合企业出海过程中的具体案例,指出研究中心的成立对于服务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保障出海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软实力,提升我国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他对研究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期待:一是仔细研判企业出海主要目的国的法律法规,系统梳理、识别、研判在地法律风险,推进区域国别研究;二是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推动营商环境研究的精细化,提供可信、可用、可行的治理产品;三是做好中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改革的宣介工作,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宗新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向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认为,随着中外经贸合作与人员交流的不断深入,如何妥当识别和应对各方面刑事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的实践议题,深化涉外刑事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研究“大有必为”。同时,随着公检法司和律师行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涉外法治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的不断加强,深化该领域研究“大有可为”。他表示,期待与研究中心在实务研讨、案例供给、资源对接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为加快涉外法治建设凝聚力量。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罗培新、徐宗新以及研究中心主任孙万怀、范凯洲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会议工作部署与主题研讨阶段由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开骏主持。



    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研究中心主任孙万怀就研究中心筹备过程和总体设想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他指出,研究中心的成立旨在积极回应学校综合改革方案,以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为出发点,更好服务涉外法治领域国家战略部署和上海发展需求。“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他从有组织科研、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表达了对中心发展的期待,希望在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研究中心能够充分结合区位优势、探索形成研究特色,积极供给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匹配的刑事法治研究成果。



     长三角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任素贤从两方面就未来工作规划进行介绍。她指出,研究中心的工作方向是“联合”,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结合,并通过主题研讨、课程建设、成果产出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回应涉外刑事法治领域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中心的工作导向是“务实”,建议研究人员结合自身学术背景、工作内容、研究兴趣,聚焦涉外洗钱与跨境资金流动治理、境外经营涉税刑事风险、数字货币与跨境金融活动刑事治理、跨国追赃与资产返还机制、反走私等核心议题,提供具有理论说服力、实践解释力、国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研究中心副主任何萍结合实践案例指出,涉虚拟货币的跨境洗钱问题、海外资产追回问题等,是司法实践中亟待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此类问题的回答,既要回归基础理论,如应当充分关注虚拟货币的属性和特征;也要坚持实践导向,弥补学界的信息短板,形成理论与实务的良性沟通互动机制。她也期待研究中心能够总结并推广中国在反洗钱等领域的治理经验,提升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毛玲玲强调,涉外刑事法治研究需紧密结合上海作为对外经贸交往活跃的超大城市的现实治理需求。她提出两个需要关注的研究方向:如何妥当平衡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适用,和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系经营主体正常经营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固体废物走私、文物走私等案件处理中,妥当平衡好刑法与前置法之间、不同前置法之间、不同国家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她期待中心能在此类现实难题上深耕细作,为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海涛结合丰富的涉外刑事工作经历,认为律师行业可主要从三方面参与涉外刑事法律服务工作:第一,在国内提供涉外刑事法律服务,如为在华外国人提供刑事辩护、为在华跨国公司及其高管提供刑事风险咨询与合规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刑事风险防控服务。第二,协助应对境外开展的涉我国企业、企业家的跨国刑事调查与执法,保护我国企业、人员的利益和安全。第三,为国家涉外法治战略实施提供支持,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与实践。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思维认为,涉外刑事法治研究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找到“刑事视角”与“涉外视角”的交叉点。对此可考虑从四方面切入:深入研究涉境外因素的境内执法司法疑难问题;加强关于境外证据获取、追逃追赃等程序与机制的研究;深化对境外法庭程序规则的了解,提升实务人士的相关执业技能;助力企业安全出海,同时探索搭建中外法律实务界沟通交流的桥梁和机制,增进双向理解。



    我校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副主任程衍认为,涉外刑事法治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关注中国企业和公民在国外所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探索完善事前防范与事后救济机制;二是关注外国企业和公民在中国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帮助其理解和防控风险。围绕这两方面问题,建议研究中心既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组织学界、实务界开展前沿研究,提升该领域影响力;又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利用既有国际网络,高效连接中外法律实务需求与专业服务资源,切实服务实践。



    我校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孙文认为,涉外法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对外宣传与沟通解释的不足。他以外国企业曾向其咨询“事业单位”的性质为例,提出若缺乏对中外制度差异的有效阐释和说明,将可能影响外方的投资、交流与合作意愿。因此,加强中国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的对外说明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双向交流的重要基础,也是研究中心可着力推进的方向。



     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徐珊珊认为,涉外刑事法治领域存在一系列基础性问题有待研究。一方面,刑法中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四种管辖权类型的设立,使得诸多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均可纳入我国的管辖范围,但管辖权适用的扩大化与管辖权适用的合理性、正当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尚待厘清。另一方面,涉外刑事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不仅涉及国内法适用,还涉及对国际公约的理解,对后者的研究有待深入。



     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国光表示,涉外刑事法治的内容之一,在于为出海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风险识别、防范与应对方案。对此,必须深入理解域外文本中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理解正式的法与非正式的法,弥合法律条文与复杂现实间的差距。理论与实务界的互动,一方面要注重将复杂的法律规则和学理研究,翻译、整合为企业可理解、可执行的方案;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反馈企业遇到的新案例、新困惑,在服务现实需求的同时,为学术研究提供丰富的问题意识和考察样本。



     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涛提出,涉外刑事法治研究的关注重点不应局限于外国实体法,还需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跨境协作抓手与问题解决方案。例如,通过跨境警务合作解决涉外案件侦查问题,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化解追逃追赃难题等等。对不同问题的解决方案,因问题本身而异,也因国别、法系而异。对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创新性做法是值得研究的样本。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彦伶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四个较具典型性的涉外法治领域实践疑难问题:一是关于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处理问题;二是跨境集团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拆分、共同犯罪认定与数额判定问题;三是境外劝返的法律性质、承诺效力等问题;四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在反腐败等方面的内控合规机制建设问题。这些问题亟需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研判,并在制度与实践层面作出系统性回应。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中心主任范凯洲总结发言认为,涉外刑事权益保障主要涉及两项议题: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外国人在华投资、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树立和夯实中国法治形象;保护“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与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我国海外利益受到损害。对于2026年研究中心工作的推进,他建议可首先明确若干具体主题,通过课题研究、专题研讨、交流对话等形式进行深度耕耘,产出能够让学术界、实务界、企业界和国际同行切实感知并受益的扎实成果。



     据悉,我校涉外刑事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现有研究人员26人,其中高校及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16人,大多具有英美德日等不同国家的学术背景;法律实务专家10人,由具有专业化涉外刑事法治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多位国内外专家受聘担任研究中心顾问,包括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卢森堡大学法学院教授Katalin Ligeti,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巴西里约热内卢大学法学院教授Carlos E.A. Japiassu,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法学院教授Georg Michael Gesk,日本经济刑法研究会会长、立命馆大学法务研究科教授松宫孝明,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俄罗斯华侨华人联合总会会长虞安林等。另有加拿大、日本、克罗地亚、意大利、阿联酋、荷兰、美国等国多所高校学者和律所已经或即将签署联合研究协议。


     来 源 | 刑事法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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