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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审判实践”压轴一课在我校开讲

    发稿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192

    “本场讲座不仅是‘刑事审判实践’课程的收官之讲,同时也是开启常态化‘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的启程之讲。”12月3日,我校松江校区明镜楼缘法厅座无虚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我校合作开设的“刑事审判实践”课程迎来最后一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贾宇以《慎刑原则在新时期刑事审判中的贯彻运用》为题进行授课,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主持。


    常态化“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首场讲座暨“刑事审判实践”实务课程收官授课现场


    这是自今年9月《刑事审判学》新书发布活动暨“刑事审判实践”课程首讲以来,历经一个学期的“双师同堂”,上海法院带来的学期最后一课。这也是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11月28日启动常态化“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后,带来的巡讲首讲。

    值得一提的是,《刑事审判学》是国内首本以刑事审判学为研究对象的基础性法学教育实务教材;该书的出版,是“审判学系列教材”建设的里程碑。“刑事审判实践”课程的开设,是国内司法机关首次在政法院校一体推进“教师、教材、教学”的突破性创新探索。“刑事审判实践”课程以《刑事审判学》为教材,由资深法官与校内教师共同授课,系统覆盖刑事审判全流程实务技能,真正打通了从法学理论到司法实践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我校深化院校合作的重要举措。课程自开设以来,已设置定罪量刑思路、裁判文书写作、庭审驾驭等核心内容,并通过庭审观摩和专题研讨实训方式,为学生构建了完整的审判实务知识体系。

    此次收官之讲,《刑事审判学》编写组代表以及“刑事审判实践”教学团队也来到现场,我校副校长洪冬英,上海法院代表,以及我校师生等800多人共同聆听现场授课。


    贾宇讲课


    贾宇深耕刑法领域四十余载,2021年起,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这次讲课,他结合多年来的理论思考与工作实践,与青年学子们交流“慎刑原则在新时期刑事审判中的贯彻运用”。

    授课伊始,贾宇引经据典,结合《尚书》《唐律疏议》等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及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谈到了对“慎刑”的理解,“慎刑作为中华法系传承数千年的核心思想,强调立法者在制定法律、司法者在适用法律时皆需谨慎,包含‘以人为本、明刑弼教、罪疑惟轻、惟良折狱’等内容。”

    围绕“确立慎刑原则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贾宇讲到当前犯罪治理形势变化,以及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慎刑原则的内在一致性,“两者都反对一刀切地简单化处理,主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实现刑罚个别化,做到该重则重,该轻则轻,当重不轻,当轻不重。”

    贾宇讲到,在主持新一轮马工程教材《刑法学》的修订中,已经增写了慎刑原则。这是在法学教材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一个重要探索。

    结合诸多生动鲜活的案例解读,贾宇聚焦刑事司法实践进一步剖析慎刑原则的贯彻和应用。在讲课的最后,满怀深情地与同学们交流从事司法应培养的优良品质:“要培养刚正不阿的司法品格、克察敬慎的司法态度、明允中正的司法标准、悲天悯人的司法情怀、不徇私情的司法操守、明刑弼教的司法追求,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法治事业中,让司法工作更好地‘得其人’‘得良人’。”


    肖凯主持


    作为刑事审判实践课程的校内负责人,肖凯在主持中谈到,这场授课全面理论系统讲述慎刑原则,既深耕司法实践,又连接了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旁征博引的很多法理是法学科学生需要牢牢记在心间的警句。司法是动态的过程,司法者的实践可以推动法治的进展,同学们要找准法条背后的精神,使司法真正推动法治发展。希望我校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实践部门的紧密合作,进一步做好双师同堂实务课程系列,使学生们不仅了解书本上的知识概念体系,更能有效运用法律知识于司法实践。


    孙万怀参与访谈


    讲座后,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我校发展规划处处长李翔教授受邀参与与谈。作为刑事审判实践课程校内教学团队主讲带头人,孙万怀在与谈中说,慎刑原则的实施体现了司法的责任担当,贾老师的讲课,为我们带来对法益的思考,思考法律应当如何维护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希望刑法学生要“坚强”“大气”“有担当”,法律绝对不是文本化规则,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需要司法者有担当,把国法、天理、人情完美结合。


    李翔参与访谈


    李翔在与谈中说,慎刑原则应贯彻到刑事全流程,贾老师今天的授课侧重讲到了慎刑原则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贯彻,带来很多启发,也带来我们对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分离以及“但书”司法适用的思考。需要理解的是,刑罚不是万能的,而是实现刑事责任的途径之一,司法实践当中还是应当审慎,避免机械司法。


    听课现场


    “两罪相较取其轻,怎么在具体案例中适用慎刑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精准界定出罪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如何理解‘但书’在刑法体系中的位置?”……

    两个小时的授课,现场气氛热烈,围绕刑事司法的讨论仍在持续。

    回顾一学期以来的“刑事审判实践”课程,上海法院通过“教师、教材、教学”一体进校园的理念和实践,即“以教师为纽带、以教材为载体、以教学为路径”,协同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这既是对院校合作育人价值的延伸拓展,更是构建中国特色审判学学科体系的具体行动。

    据悉,去年以来,上海法院组织51名实务专家,赴26家合作高校开展专题讲座104场,受众超20000名师生,取得良好反响。常态化巡讲启动后,115名法官将继续走进合作高校教学一线,通过“高校点选、法院配课”的全新模式,把司法实践的“源头活水”持续引入校园。

    我校刑事法学院刑事法律系主任陈邦达认为,“刑事审判实践”是一门由上海高院实务专家进校主讲,我校刑事法学院教师进行与谈的双师同堂授课的实践类课程。它通过刑事法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透过典型案例进行证据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推理、司法实操的能力,它能弥补传统法学课堂只注重理论讲解、忽视实操锻炼的不足,纾解传统法学教学造成的理论和实践脱离的困境。对于缺乏司法实践经验的教师,通过同堂授课,也了解到许多审判实践的信息,这对于提高教师的科研教学能力是有帮助的。对于学生来说,选课的学生普遍缺乏司法实习的经历,通过法官授课、校内老师的与谈,可以加深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对法理的理解和把握。总之,这门课程对于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院校培养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张开骏表示,“理论+实践教学模式打破传统法学教育困境“刑事审判实践”课程通过沉浸式学习体验使学生对刑事审判工作不仅增加了感性认识,也激发了理性思考。课程采取“双师课程”模式,授课法官均为资深的刑事审判人员,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校内授课教师都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和很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双师同堂授课,“琴瑟和鸣”。“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打破传统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困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审判场景,让学生直观感受“实践中的法律”,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培养了将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以实践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了有益借鉴。期待院校双方总结经验,把本课程建设得更好,让更多的法学学子受益。

    我校刑事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孙启文表示,一线法官实务授课让对刑事审判有了更切实的认知今天有幸聆听了贾宇院长讲课,深受启发。贾院长深刻阐明,刑法实践绝非对法律条文的机械套用,而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审慎判断的过程,他旁征博引、贯通古今,将现代司法实践与传统法学智慧相融合,使讲座既有理论深度,又生动鲜活。本学期也完整参与了“刑事审判实践”课程,通过一系列来自一线法官的实务授课,对刑事审判有了更切实的认知。以往看似神秘的刑事司法过程,得以层层拆解、清晰呈现。这门课程对我今后的专业学习乃至未来投身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校刑法学硕士胡威新表示,刑事审判不只是法律技术的应用,更是司法理念的彰显《刑事审判学》课程使我对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刑事审判方法形成了更为深刻的认知。此课程不仅教授了源自司法实践的法律实务知识,更传递了宽严相济、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于课堂之上,老师们讲解了在审判过程中怎样运用宽和严两种手段,对不同的犯罪和犯罪分子予以区别对待,以及正确把握“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通过学习,我逐步认识到刑事审判并非仅仅是事实与法条文字的简单对应,而是要竭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达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门课程让我领悟到,刑事审判不只是法律技术的应用,更是司法理念的彰显。在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在审判思维里融合法理、政策与人文精神,努力成为一名具有责任感与时代担当的法律工作者。

    我校刑事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曹新宇认为,刑事审判实训课是打通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的宝贵桥梁刑事审判实训课,是贴合审判实际的难得的好课,对我们来说是打通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的宝贵桥梁。课程内容从实体到程序,从总体把握到争议探索,从定罪量刑到文书写作,从法律适用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课程分布清晰连贯,系统完备。形成了实务输入-实景观摩-深度研讨-高阶引领的良性闭环,让我们在沉浸式学习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来 源 | 上海高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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