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届中国公司法实务前沿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基石厅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以“实践中的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与配套规则”为主题,由我校、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主办,我校公司法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承办。

我校党委副书记虞潇浩指出,我校长期深耕商法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并成立公司法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服务法治建设。本届研讨会围绕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公司治理三大单元展开讨论,旨在为司法解释的制定和配套规则的构建贡献方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汇聚法院、仲裁机构、高校及企业等多方专家,通过深度交流促进理论实践融合,将为新《公司法》落地注入新动力。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表示,新《公司法》实施一年来,公司与商事交易中的债权出资、对赌协议等新型法律问题凸显,需司法与仲裁协同发力。上海作为国内公司制度和仲裁实践的先驱,近十年处理了大量高案值公司纠纷,形成了一批标杆性案例。未来将围绕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落地,从多方面推进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旨在通过跨界合作,为新《公司法》实践提供支撑。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认为,本次研讨会旨在回应新法实施一年后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会议覆盖高频争议领域,与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高度契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致力于搭建理论与实务对话平台,推动商事立法、审判与研究的深度融合。本次会议汇聚法院、高校、仲裁机构、律所及企业代表,体现了跨界协作的优势。期待通过研讨凝聚共识,助力新《公司法》精准实施与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完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指出,新《公司法》实施一年来显现制度创新成效,同时也面临诸多法律适用问题待深入探讨。新法实施一年来,公司法案件及相关纠纷数量有所上升,存在不少争议问题。值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关键节点,本次研讨会聚焦新法实施难点与司法解释制定,汇聚理论界与实务界智慧,将为司法解释完善及法律准确适用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在我校公司法律争议解决中心研究员受聘仪式上,朱慈蕴教授、赵万一教授为受聘研究员颁发了聘书。

开幕式由我校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梁爽教授主持。

开幕式后,围绕“一般规定及出资责任”“股权转让、代持与回购”“公司治理与董监高责任”三个主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朱川,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巍发表主旨演讲,来自理论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发言和评议,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闭幕式由我校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李诗鸿副教授主持。他表示本次研讨会体现了法律共同体的高度参与热情,与会嘉宾坚持全程研讨,展现了学界与实务界对公司法领域的高度关注。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将为法律实践提供重要指引,法律共同体为此倾注了心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总结指出,本次研讨会人员构成多元,内容安排全面,意义重大。商法是利益平衡的艺术,需区别于民法思维,司法实践应尊重商业逻辑,避免机械适用法律规则。期待法律共同体继续协同探索,推动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助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来 源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