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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沪举办

    共探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法律保障

    发稿时间:2025-09-04浏览次数:15

    824日,第十六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沪举行。作为我校经济法学院建院(系)4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本届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我校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主办,以“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法律保障”为核心主题,吸引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共同为我国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建设献智献策。

    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虞潇浩在致辞中指出,经济法律高峰论坛由顾功耘等老一辈学者创立,已成为推动全国经济法学术探讨与发展的重要平台。今年,作为经济法学院建院(系)4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本届高峰论坛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议题,强调经济法在健全宏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期待学院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华政方案”与“上海智慧”。

    论坛开幕式由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主持。论坛共设置六个专题,围绕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多维度法律保障展开深入交流。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经济法治保障与基础理论创新”阶段,专家学者就经济法理论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宏观调控法界定等核心问题展开探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顾功耘教授率先发言,明确经济法与商法的核心区别,提出重塑国有经济与市场衔接机制、优化国资委职能定位的建议。在后续阶段中,专家分别聚焦“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协调”“规划法创新”“财税法创新”“产业法创新”“金融法创新”等议题展开探讨。

    论坛闭幕式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任超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总结表示,本届论坛紧扣时代背景,以“宏观经济治理”推动经济法理论创新,议题设计新颖、研究方法多元,既覆盖统一大市场、财税金融等关键领域,又聚焦“内卷式竞争”“全球财富税”等前沿问题。他指出,本次问题聚焦、视野开阔、方法多元,小切口大价值,整体水平很高。最后强调,经济法研究需兼具问题意识与家国情怀,关注粮食安全、绿色金融等国计民生议题,让经济法成为有温度、有担当的学科。

    论坛为学界与实务界搭建了高水平交流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法治方向,也为我国经济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注入新动能。



    来 源 | 经济法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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