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我校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举行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双方携手开启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新篇章。此次合作旨在整合高校理论研究优势与法院司法实践资源,为法治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及司法实务发展注入新动力。
我校党委副书记韩强与绍兴中院党组书记张军斌院长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并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韩强表示绍兴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始终站在基层社会治理与司法改革创新的前沿,他介绍了学校在新一轮综合改革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涉外法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期望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深化人才培养合作,融入“枫桥经验” 理念共育法治人才;加强科研合作,以 “枫桥经验” 为核心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强化协同创新,以 “枫桥经验” 为纽带实现全方位协同发展。
张军斌重点介绍了绍兴中院在传承和发展 “枫桥经验”的实践基础与创新探索、“司法民情日记”工作机制记录了中院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并希望双方立足合作协议,聚焦人才培养、理论实践、深化合作项目,特别是全面融入“枫桥经验”的深化研究,推进双方合作做实、做细、做深,共同实现校院合作共赢目标。
仪式上,与会领导、嘉宾围绕进一步院校合作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我校涉外法治学院党总支书记马乐、学校办(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绍兴中院副院长王惠中、政治部主任盛文斌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并会谈。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我校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两办精神,深化“枫桥经验”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重要举措。双方将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智库建设、司法实践优化等方面紧密交流深化合作,为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来 源 | 学校办公室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