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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举行上市公司合规研讨会

    发稿时间:2025-04-09浏览次数:13

    上市公司合规研讨会近日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知名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上市公司高管、媒体代表等260余人济济一堂,2万余人在线同步参会。会议由我校、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国浩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主要承办,我校资本市场研究院、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公司合规与治理研究中心主要协办。证券日报,智合、威科先行、律商联讯、北大法宝学堂等为活动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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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开幕式由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主任徐晨主持,我校副校长罗培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聂卫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余辉,国浩首席合伙人吕红兵先后致辞。我校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万一,国浩上海合伙人黄江东等发表主旨演讲。

     


    罗培新在致辞中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上市公司的合规发展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目标的实现。我校及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和资本市场研究院将继续努力,加快形成“大合规”理念下的“大协同”,共同推动合规成为驱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助推器。



    聂卫东表示,上市公司合规水平直接影响投资者信心、市场秩序乃至国家安全。他提出,面向未来,合规治理要实现科技赋能,企业、律所、监管机构、学术界需要形成强大合力,形成预防、响应、修复的全链条机制。



    “合规管理已成为上市公司行稳致远的生命线。”余辉认为,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其本质是公司为防控风险所采取的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以避免因遭受严厉处罚而带来重大经营风险,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强调安全与可持续,而不合规将带来严重后果。”吕红兵建议将证券合规管理明确为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建立证券监管合规不处罚制度,并大力开展合规文化建设。



    主旨演讲环节由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南昌管理合伙人、主任冯帆主持。



    徐明指出,合规是上市公司的重要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部分上市公司依然存在结构性的公司治理问题和违规披露、虚假披露等现象。他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合规风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且全体员工都需树立合规意识,加强专业培训;要处理好合规风控中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规范和发展的关系、监管和服务的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要强化合规风控的顶层设计,加强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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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万一重点强调了合规制度与《民法典》之间的渊源关系,指出《民法典》既是对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也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了准则,其相关要求应当贯穿合规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他认为,合规制度作为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全链条性和全覆盖性,建议企业应积极完善自身合规制度建设和合规机构建设,建立多重合规违防御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为企业持续健康地高质量发展提供实用指南。


     

    黄江东通过对近年来证券行政处罚统计数据的分析,指出当前监管存在“严”“准”“快”“全”的特点。他认为,“两强两严”的监管主基调不会变,加强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的政策不会变,并据此建议企业大力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合规管理,也唯有一手抓合规,一手抓发展,上市公司方能行稳致远。



    国浩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上海合伙人管建军担任主题演讲环节主持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刘小进律师认为国有企业开展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有益性,并为上市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提供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国浩律师事务所陈枫律师深入分析了“上市公司重整新趋势与新路径”,重点就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风险、业绩对赌风险、方案设计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人等各方执业风险作出提示。中国铁建原董事会秘书余兴喜分享了在公司证券合规工作方面的经验,指出合规要做好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的工作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国浩律师事务所张旭涛律师举例介绍了中国打击证券犯罪的最新进展,同时结合《刑法》和相关司法政策,强调了上市公司合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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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讨会还特别设置了两场圆桌讨论。与谈嘉宾共同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管理”主题展开深度探讨,并不同维度分享了“上市公司综合大合规管理”的深度思考和创新洞见。



    来 源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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